深圳中小学校长干满8年要轮岗
发布时间:2021-01-13 12:41: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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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中小学校长干满8年要轮岗
中小学校长、教师轮岗即将在深圳推行。根据深圳市教育局下发的文件,在同一中小学任职满8年的校长原则上都要“挪地方”,而学校每年参与交流的教师要在3%以上。值得注意的是,校长、教师的交流将与考核、晋升挂钩。
中小学校长、教师轮岗即将在深圳推行。根据深圳市教育局下发的文件,在同一中小学任职满8年的校长原则上都要“挪地方”,而学校每年参与交流的教师要在3%以上。值得注意的是,校长、教师的交流将与考核、晋升挂钩。
教师交流至少1年
日前,深圳市教育局印发了《深圳市中小学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下称(《意见》),要求各区根据实际,制定校长教师轮岗交流指导意见。
《意见》涉及的交流对象,重点在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长、教师,但也鼓励有条件的区在高中及其他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长、教师间开展轮岗交流。按照该《意见》,除特殊情况,新提任的校长、副校长;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职满8年或2个聘期的校长、副校长,原则上要交流到其他学校任职。受教育行政部门委托,近5年内负责承办新校(含分校、新校区)的校长、副校长,视为交流。
教师的交流,则包括跨市支教;市内交流;到新校、联盟学校交流;以及教师高级岗位跨校聘任交流等。其中,市内交流每学年组织1批,每批交流期至少1年。教师在新校(含分校)、联盟学校交流任教的,至少也要1年。
市教育局规定,各学校每学年参加各类交流的教师总人数,要达到符合交流条件人数的3%-5%,并力争用3-4年的时间,交流比例累计达到符合交流条件人数的9%-15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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